百万粉丝网红罗大美遭熟人绑架杀害
新京报讯 10月18日,河南南阳,一位因男扮女装反串表演出名、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罗大美疑似遇害一事,引发关注。18日晚,新京报记者从南阳官方渠道获悉,此事属实,三名嫌疑人已全部到案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罗大美家属告诉记者,“遗体还没有接回来,希望警方能尽快结案,严惩三个凶手,让死者入土为安。”

罗大美家属表示,今年7月初,罗大美发消息称有私事、需要出去躲一下,让家人不要给他打电话,此后失联,最后一条朋友圈动态停留在7月9日。

8月底,家属发现异常,在南阳报警。“当时在监控上看到他的车出现在南召县,我们又在南召报了警。”报警后一周左右,家属就接到了罗大美遇害的消息,“代理律师告诉我们,疑似在一个红薯窖发现了尸体,罗大美遇害前曾被勒索约200万元。”家属透露,罗大美生前承担着大部分家庭支出,手机备忘录里有借钱给他人的记录。

一名与罗大美相识十余年的朋友表示,罗大美以前在酒吧演出,后来做直播,挣了些钱。“他人很好,发达后不忘帮助朋友。我自己卖货卖得不好,他就帮我。没想到别人会害他。”记者了解到,罗大美真名为尚某某,系艺校毕业,曾在演艺场所演出谋生,后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,被人熟知。

新京报记者从官方渠道获悉,该案嫌犯系罗大美熟人,案发时将其骗至南召县实施绑架勒索。勒索大额资金后,又将罗大美杀害并藏尸。此外,网传被害人遭分尸不实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条
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,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犯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条
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,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犯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