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什么?

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:

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,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。

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、受让人、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。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,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。

债权转让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,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:

1、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,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。

2、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
3、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,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。

4、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五百三十七条

【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】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,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,债权人接受履行后,债权人与债务人、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。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、执行措施,或者债务人破产的,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