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财产分割新规,关于房产分割您清楚了吗?
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如下:
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没有事先约定,则财产分割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,也就是说,双方各分得房产价值的一半。
如果双方事先对财产分割有约定,则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,但是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无效,则应当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。
如果一方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的产权,但是婚后才实际居住,则应当将婚前取得的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,而婚后取得的房产则为共同财产。如果双方均辩称自己是该房产的唯一权利人,则应当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所有权。
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较多,则可以考虑将其中一方名下的房产认定为共同财产,并将共同还贷的款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该房产,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,则可以主张该房产为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,剩余未还款项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《民法典》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分为三个情况:婚前买房、婚后买房、父母出资;
① 婚前买房
婚前买房房产分割时需要重点关注2种情况:
1、单方出资,房屋落在对方名下;
2、双方出资,房屋只落在一人名下。这两种情况多数情况下多会以单方借贷或赠与,判定为共同财产,如需清晰分割,需提供充分证据
② 婚后买房
婚后买房房产分割时也有2点需要重点关注:
1、单方出资首付款,落户自己名下,后期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,但未偿还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;
2、双方出资买房,落户未成年子女名下,房屋视作子女财产,离婚后由抚养方暂时管理。
③ 父母出资买房
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分割时需要重点关注:
1、除一方父母全资买房写在出资方子女名下,离婚时房屋判定为个人财产外,其余情况,基本都会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;
2、父母出资买房,虽然最终房屋判定为共同财产,但如果父母的借贷证据充分,多数情况下都会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借贷或赠与,在离婚房产分割时还是会公证审批分割出资金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