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发生持刀伤人事件,当事双方均为医院肺癌中心医生
    根据该网友发布的图文显示,事件起因疑似为双方婚外情所致,男医生秦某与女医生黄某婚内出轨,两人约定与原配离婚,但女医生黄某与丈夫离婚后,男医生秦某则未能与妻子离婚,黄某当天来到办公室后,用刀子捅伤秦某腹部,而后割伤了自己的脖子。 
    针对此事,海报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纪委监察部门,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知道此事,随后记者询问该院是否有黄某、秦谋两位医生,该工作人员则回复称,人事方面相关问题需要看人事系统,纪委办公室查询不到。此外,记者根据医院官网公布的电话,多次拨打该院党委办公室和宣传部电话,均无人接听。
    值得注意的是,记者登录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官网,在专家介绍栏中搜索发现,肺癌中心确有黄某、秦某两位医生,但点击后,却显示“404您所访问的网页未找到”,记者点击了其他专家的信息,仍可以正常查看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


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