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遭狗咬伤男童已出 ICU,「肇事狗被处死,主人称家庭困难拿不出足够的钱赔偿」

近日,湖南邵阳10岁男童轩轩(化名)被大型犬撕咬受伤,全网关注。

11月4日,在事发地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羊石村某学校路口,三天时间过去,地面依然留有部分血迹。一旁,三三两两的村民聚集在一起,讨论那只在村里存在了三年的阿拉斯加犬为什么会突然咬人,以及轩轩的救治情况。轩轩奶奶也在现场寻找目击者,多方询问事发时的状况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

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死亡赔偿金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


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